失信被执行人 |
殷建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9001********42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陕0724民初524号 |
案号 |
(2020)陕0724执2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西乡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李兰、殷建伟于2019年12月30日前向原告西乡县通汇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00000元、利息148000元,本息合计348000元。被告罗太宏、李千全、陈小云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罗太宏、李千全、陈小云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西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01 |
发布时间 |
2020-07-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