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张新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923********08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2923民督74号支付令 |
案号 |
(2020)甘2923执3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靖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张新红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永靖县太极镇上古村产业发展互助社借款及借款占用费、逾期占用费合计25673.33元。张新红负担申请费14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靖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3-02 |
发布时间 |
2020-07-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