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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谢晓燕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224********606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甘0723民初2284号
案号
(2020)甘0723执57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申刚德、谢晓燕支付原告张吉凯的承揽报酬12100元,并承担违约金614元,合计12714元,限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8元,减半收取74元,由被告申刚德、谢晓燕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泽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4-01
发布时间
2020-07-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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