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宜兴市华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026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2)宜商初字第0607号 |
案号 |
(2016)苏0282执恢14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陈立锋、施雯芳、华锋公司于2012年7月10日前一次性支付夏盘珍1500万元及利息180万元。二、若陈立锋、施雯芳、华锋公司未按期支付上述款项,则除上述欠款外逾期付款利息部分以借款本金1500万元未清偿部分按月息2分计算。 三、本案案件受理费5590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陈立锋、施雯芳、华锋公司负担,该款已由原告夏盘珍预交,陈立锋、施雯芳、华锋公司于2012年7月10日前直接支付给夏盘珍。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6-09-12 |
发布时间 |
2016-11-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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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立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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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宜兴市宜城街道氿滨南路106号6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