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刘化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127********16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27民初1047号 |
案号 |
(2020)黑0127执1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木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刘化成给付原告姬长军建材款5 000元;二、被告刘化成给付原告姬长军上述欠款利息自2014年11月25日起,按月利率1.5%计算至被告清偿时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木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1-07 |
发布时间 |
2020-07-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