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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何继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302********509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302民初2806号
案号
(2020)黑0302执4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修广林于2019年12月20日前给付原告杨淑玲购房余款115000元,被告何继斌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1500元,原告杨淑玲已预付,被告修广林、何继斌在给付上述款项时将此款一并给付原告杨淑玲。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6-16
发布时间
2020-07-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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