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浙江金凯德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52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浙0784民初9972号 |
案号 |
(2018)浙0784执12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永康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执行人浙江金凯德工贸有限公司归还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借款本金共计人民币57608711.02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复利;由被执行人浙江索福工贸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浙江金凯德工贸有限公司上述中债务中的2016年7月12日签订的2016年永康字第00532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本金、罚息承担连带责任;由被执行人浙江索福工贸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浙江金凯德工贸有限公司上述中债务中的2017年2月22日签订的2017年(永康)字00065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987万元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承担连带责任;由被执行人陈利新、陈香英、浙江金凯德实业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浙江金凯德工贸有限公司上述债务在75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康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8-03-09 |
发布时间 |
2018-04-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案号 |
(2018)浙0784执1269号 |
立案日期 |
2018-03-09 |
执行法院 |
永康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57608712.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俞立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72369525353X3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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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武义县百花山工业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