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沙河市京泰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609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辽0211民初9502号 |
案号 |
(2018)辽0211执11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沙河市京泰实业有限公司给付申请执行人葛洲坝环嘉(大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货款2717912元,违约金110000元,诉讼保全保险费263335.43元。案件受理费24860元由被执行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8-03-26 |
发布时间 |
2018-04-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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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金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582556093943D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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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沙河市玻璃工业园区高村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