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信被执行人 | 重庆国禄实业有限公司 |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0749****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渝仲字第1042号 | 
| 案号 | (2019)渝05执恢110号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仲裁委员会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渝达建司、国禄实业、渝鑫建局、汇龙检测站、刘水斌、苏公禄(以下合称被申请人)在本裁决书送达当日,向申请人三峡担保公司偿还因向浦发银行重庆分行借款产生的债务本金100万元;二、除第一项所列款项外,被申请人还应向申请人偿还因向浦发银行重庆分行借款产生的债务本金1217.994621万元,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一年期贷款利率计息至付清本金之日止;三、被申请人按下列时间,方式支付裁决第二项的本金及利息:1、2016年7月31日之前支付债务本金50万元;2、2016年8月31日之前支付债务本金550万元;3、2016年9月30日之前支付债务本金617.994621万元;4、利息按月支付,被申请人自本裁决送达之日起每月20日向申请人支付,利随本清。四、如被申请人未按上述第一、二、三项裁决按期、足额履行还款,被申请人同意申请人可立即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五、本案仲裁费7.6765万元(已由申请人全部预缴)由被申请人承担,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送达当日将仲裁费直接支付给申请人。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 省份 | 重庆 | 
| 立案日期 | 2019-04-17 | 
| 发布时间 | 2019-06-03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 案号 | (2019)渝05执恢110号 | 
| 立案日期 | 2019-04-17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标的 | 7910000 | 
| 企业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苏公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18790749269Y |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中和街43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