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高世高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418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304民初30561号 |
案号 |
(2019)粤0304执74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深圳高世高实业有限公司应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向原告云南圣田商贸有限公司返还借款本金1400000元。本案案件受理费18156元(已由原告预交),减半收取9078元,由原告负担。如果未按本调解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3-13 |
发布时间 |
2019-04-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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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高小晶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734188241R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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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彩田路中深花园大厦A座19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