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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威能斯实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9312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沪0117民初15160号
案号
(2019)沪0117执26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上海威能斯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黄林其借款本金300,000元;  二、被告上海威能斯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黄林其借款利息及逾期利息(以3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28日起,按年利率10%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  三、被告上海威能斯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黄林其律师费损失10,000元;  四、被告上海果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被告上海威能斯实业有限公司上述债务的履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被告上海果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担保责任范围内向被告上海威能斯实业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19-04-24
发布时间
2019-05-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玉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7593127858K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新松江路1800弄3号3层38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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