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新乡市亿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248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豫0702民初288号 |
案号 |
(2016)豫0702执13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新乡市亿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李全云偿还借款99000元及利息(利息以99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12月10日起至本判决履行届满之日止,按照月息1.7分计算)。二、驳回原告李全云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新乡市亿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6-10-25 |
发布时间 |
2017-08-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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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立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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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新乡市文化南路152号1号楼7号院1-3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