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赵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0181********26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云0181民初2386号 |
案号 |
(2020)云0181执6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赵伟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营业部支付截至2017年1月1日的透支款、利息、滞纳金、取现手续费及律师费合计16043.78元,并按照规定支付自2017年1月1日至款项还清之日期间的利息、滞纳金。案件受理费151元由赵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19 |
发布时间 |
2020-07-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