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宝鸡金紫万润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宁乡分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1********DP8C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湘0124民初3243号 |
案号 |
(2020)湘0124执10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乡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宝鸡金紫万润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宁乡分公司偿还原告朱群英借款56400元;二、被告宝鸡金紫万润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宁乡分公司以56400元为计算基数,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支付原告朱群英自2017年9月29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借款利息。上述一、二项被告宝鸡金紫万润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宁乡分公司应当履行的义务均限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履行完毕。三、由被告陕西省凤翔县华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驳回原告朱群英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20元,由被告宝鸡金紫万润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宁乡分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乡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2-10 |
发布时间 |
2020-07-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周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24MA4M30DP8C |
登记机关 |
宁乡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玉潭街道新康社区中央领域第2幢80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