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吕勇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624********2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兵0302民初600号 |
案号 |
(2019)兵0302执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疆图木休克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图木舒克市三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图木舒克市鑫诺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借款 1 000 000元,违约金200 000元,被告吕勇文承担连带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 226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图木舒克市三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吕勇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图木舒克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9-01-09 |
发布时间 |
2019-0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