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东方建富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66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306民初9701号 |
案号 |
(2019)粤0306执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一返还申请人借款本金人民币2300万元和利息2208万元(以2250万元为本金,从2014年11月10日起按月息2%暂计收至2018年11月9日,以50万元为本金,从2014年11月11日起按月息2%暂计收至2018年11月10日,上述利息均以实际还清本金之日止)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被告一承担案件受理费248800元;3、被告二对上述债务及案件受理费的二分之一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1-02 |
发布时间 |
2019-01-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汉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7466353282 |
登记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47区自由路愉盛股份合作公司综合楼7楼2号(办公场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