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潍坊开发区华裕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655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07民初838号 |
案号 |
(2019)鲁07执1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美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分别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37010520130000055号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6800万元及利息3787670.13元,37010520130000108号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1700万元及利息739569.66元,以上共计借款本金8500万元及利息4527239.79元(上述利息均计算至2016年8月20日,之后的利息按各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二、被告潍坊开发区华裕实业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给付义务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山东美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5-05 |
发布时间 |
2019-05-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案号 |
(2019)鲁07执115号 |
立案日期 |
2019-05-05 |
执行法院 |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68000000.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石承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7001655168818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潍坊市民主街13099号(经济开发区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