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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菏泽鹏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87178****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鲁1702民初1320号
案号
(2017)鲁1702执6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限被告陈海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25万元及利息:等等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7-03-30
发布时间
2017-09-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朋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菏泽市牡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菏泽市长江路中段南平花园17号楼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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