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普宁市黛佳芙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40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5281民初2098号 |
案号 |
(2019)粤5281执4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普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450199600152】。一、被告普宁市黛佳芙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1810000元及计至2018年6月20日的利息(含罚息)14702441.29元;自2018年6月21日起的罚息按年利率14.04%计算至本金还清日止;二、被告广东百草源化妆品有限公司、陈汉君、江海涌对上述第一项债务中的3970000元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暂计至2018年6月20日利息为5656178.89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广东百草源化妆品有限公司、陈汉君、江海涌、江选虹、黄碧珠对上述第一项债务中的7840000元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暂计至2018年6月20日利息为9046262.4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原告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陈涛持有的乌海市泰和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的11%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五、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87182元,由被告普宁市黛佳芙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广东百草源化妆品有限公司、陈汉君、江海涌、江选虹、黄碧珠、陈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普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3-28 |
发布时间 |
2019-09-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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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江海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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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普宁市流石路东侧(市城南电讯局对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