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牟世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426********52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甘1123民初2121号 |
案号 |
(2019)甘1123执5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渭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牟世平偿还定西市渭源县中信联盟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120000元,利息40800元(息算至2017年9月20日),本息合计160800元,于2018年1月31日前偿还本金120000元,利息40800元及2017年9月21日至本金还清之日的利息于2018年6月底前付清;二、陈强承担连带责任。陈强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牟世平追偿。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764.4元,由牟世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渭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19-04-24 |
发布时间 |
2019-06-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