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宁夏森达利实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7490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宁0104民初2819号
案号
(2019)宁0104执43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刘永军、宁夏森达利实业有限公司、宁夏森达利工贸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前向原告张佳丽偿还借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50000元;若三被告逾期还款则须偿还原告张佳丽借款15万元及利息10万元,并按照年利率24%支付借款15万元自2019年3月21日起至借款还清时止的利息;二、案件受理费6940元,已减半收取3470元,诉前财产保全费2650元,共计6120元,由被告刘永军、宁夏森达利实业有限公司、宁夏森达利工贸有限公司负担(该款原告张佳丽已预交,三被告随上述借款一并支付给原告张佳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19-05-06
发布时间
2019-07-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宁0104执4370号
立案日期
2019-05-06
执行法院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25612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建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1007749036761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建筑公司农场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