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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永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3021********42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甘1123民初367号
案号
(2019)甘1123执7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渭源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张永红给付原告渭源县北寨镇盐滩砂厂砂料款211 265元,于2018年5月底前付5万元,剩余161 265元于2018年12月底前付清。二、被告甘肃省定西远东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责任。案件受理费4080元,减半收取2040元,保全费1109元,由被告张永红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渭源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19-05-20
发布时间
2019-10-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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