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义马市杰信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478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豫1281民初387号 |
案号 |
(2017)豫1281执2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义马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义马市杰信实业有限公司同意于2016年11月10日之前给付原告义马豫西地质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4万元,原告义马豫西地质工程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二、双方无其他纠葛,本案一次性终结。 案件受理费1392元,减半收取696元,被告义马市杰信实业有限公司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义马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7-04-18 |
发布时间 |
2017-04-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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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郭清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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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义马市银杏路西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