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台州中民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5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浙1022民初3770号 |
案号 |
(2017)浙1022执8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州三门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由被执行人吴伟军、台州中民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返还给申请人王文峰借款人民币370000元及利息。(2)由被执行人吴伟军、台州中民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3425元,申请执行费54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三门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7-04-26 |
发布时间 |
2017-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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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何建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000585018539M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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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台州市市府大道20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