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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梁文忠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25********19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1024民初1923号
案号
(2020)晋1024执4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洪洞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张云、梁文忠所欠原告临汾茂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000元房款,从2020年1月起,被告每月归还原告8000元,至欠款还清之日止。如被告不按期还款,原告就未支付部分的款项(含未到期的款项),有权一并申请执行;如被告逾期还款,被告应自2013年1月25日起就其剩余欠款按日万分之六支付违约金。案件受理费2123元,减半收取1061.5元,由被告张云、梁文忠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洪洞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5-08
发布时间
2020-05-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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