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梁文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25********19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1024民初1922号 |
案号 |
(2020)晋1024执4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洪洞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张云、梁文忠于2019年9月30日前归还原告临汾茂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00元,剩余44769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如不按时还款,被告张云、梁文忠从2019年7月30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1170元,减半收取585元,由被告张云、梁文忠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洪洞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08 |
发布时间 |
2020-05-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