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樊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826********75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1721民初2734号 |
案号 |
(2020)豫1721执1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西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付公司赔偿原告刘立恒4387.47元、刘超10000元。被告樊鹏赔偿原告刘超医疗费47447.7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西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1-14 |
发布时间 |
2020-07-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