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洛阳市博马农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88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322民初2857号 |
案号 |
(2020)豫0322执1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洛阳市博马农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欠原告常熟市标准件厂洛阳经营部货款900000元,愿意于2019年6月30日前给付货款200000元,2019年12月31日前给付货款200000元,2020年6月30日前给付货款200000元,2020年12月31日前将剩余货款300000元给付完毕,原告常熟市标准件厂洛阳经营部对此表示同意。二、被告洛阳市博马农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保证按期付款,如任何一批款未按时付清,原告常熟市标准件厂洛阳经营部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剩余全部货款及利息,利息按剩余欠款金额为本金,月利率1%,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本案受理费12820元,减半收取641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1410元,由原告常熟市标准件厂洛阳经营部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07 |
发布时间 |
2020-07-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国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322668852326F |
登记机关 |
孟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洛阳飞机场工业园区(孟津县麻屯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