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巨野县春源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45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1724民初3521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7)鲁1724执15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巨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执行人履行(2017)鲁1724民初3521号民事调解书;依据协议内容即由被执行人巨野县春源实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前偿还申请人张凤銮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月息2分计算,自2016年4月22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止,共计36600元);如执行人到期不能履行,借款10万元的利息仍按月息2分计算至本金还清之日止;由被执行人孙强负连带偿还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巨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7-11-15 |
发布时间 |
2018-06-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振彬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7247445203325 |
登记机关 |
巨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巨野县麒麟镇工业园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