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武汉大风兄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1********4T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503民初3292号 |
案号 |
(2020)皖0503执15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武汉大风兄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马鞍山呈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制作费78240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违约金,自2019年3月1日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案件受理费1756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6-16 |
发布时间 |
2020-07-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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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吴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11MA4KLU4T19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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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洪山区野芷湖西路16号创意天地创客星3楼303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