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陈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982********38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282民初8602号 |
案号 |
(2020)浙0282执28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波慈溪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坚应支付原告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代偿款本息349 220.13元,款项分期支付:自2019年9月起至2021年7月止于每月月末前支付14 550元,2021年8月31日支付余款 14 570.13元;款项汇入原告帐户,户名: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账号:39510001040005457,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慈溪市坎墩支行;二、被告陈坚应支付原告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5 000元,款于2019年8月28日前支付;款项汇入原告帐户,户名: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账号:39510001040005457,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慈溪市坎墩支行;三、若被告陈坚按约履行第一条、第二条调解协议,则原告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利息损失;四、若被告陈坚未按约履行第一条、第二条调解协议,则原告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有权自被告逾期之日起就代偿款 349 220.13元、利息损失336 833.53元、律师代理费5 000元合计691 053.66元中未履行部分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五、案件受理费10 711元,减半收取计5 355.50元,由被告陈坚负担,交纳本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6-18 |
发布时间 |
2020-07-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