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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侯汉忠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125********085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闽0125民特319号
案号
(2020)闽0125执9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永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侯汉忠偿还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38085.6元及利息(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计算方式,自2019年7月25日起计至款项还清之日止),该款于2019年11月20日前还清;二、侯汉明对上述款项的偿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侯汉忠追偿;三、若侯汉忠、侯汉明未按上述款项履行偿还义务,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有权一次性提前收回贷款结欠本金及利息;四、无其他争执。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泰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5-09
发布时间
2020-07-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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