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牡丹江瑞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88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1005民初2023号 |
案号 |
(2020)黑1005执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牡丹江瑞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原告迟日春征收补偿款2 000 0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以补偿款1 000 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30%标准,给付自2018年3月20日起至此款付清时止;并以补偿款1 000 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30%标准,给付自2018年5月20日起至此款付清时止),上述款项于2018年10月30日前给付1 000 000元(2018年3月20日的征收补偿款)及相应的违约金,2018年11月30日前给付1 000 000元(2018年5月20日的征收补偿款)及相应的违约金;二、上述款项如被告牡丹江瑞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有一笔逾期给付,原告迟日春将申请执行剩余的全部款项;三、案件受理费22 800元,减半收取11 400元,由牡丹江瑞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1-21 |
发布时间 |
2020-07-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岳丁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10846888580047 |
登记机关 |
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渤海镇振兴大街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