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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宋宏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422********71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甘0422民初1584号
案号
(2020)甘0422执3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会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宋立江于2018年7月31日前偿还原告甘肃会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80000元及2018年4月17日前的利息23220.22元,并按照逾期年利率13.5 %支付自2018年4月18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为止的逾期利息;二、被告宋宏伟对被告宋立江的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案件受理费2364元,减半收取1182元,由被告宋立江、宋宏伟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会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4-13
发布时间
2020-07-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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