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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203********3348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鄂西塞民初字第00255号
案号
(2018)鄂0203执恢8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被告左自候、刘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阳新县佳合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797798元(利息计算至2015年2月5日);二被告黄石金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其它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18-05-23
发布时间
2018-07-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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