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黄石金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766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鄂西塞民初字第00255号 |
案号 |
(2016)鄂0203执5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左自侯、刘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阳新县佳合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797798元;二、被告黄石金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场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6-05-03 |
发布时间 |
2017-03-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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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易学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2007476658444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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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西塞山区工人二村1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