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南京伟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024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115民初8615号 |
案号 |
(2019)苏0115执恢8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南京伟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确认欠原告南京市江宁区陈世林建材经营部货款877022.8元,于2018年8月31日前支付原告欠款本金30万元,于2018年9月28日前支付欠款本金30万元,余款277022.8元于2019年2月3日前付清;其余诉讼请求原告自愿放弃;二、如被告南京伟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任一期未按上述第一项约定履行,则原告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及利息(以877022.8元为基数,自2017年12月2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10-21 |
发布时间 |
2020-06-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马小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15302445806Q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文靖西路108-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