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源金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57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粤0307民初8768号 |
案号 |
(2017)粤0307执25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一、二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7693752元及利息(按年利率24%,从2015年2月4日计至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17年2月15日为3810971.8元);2.被执行人三、四、五、六、七对上述被执行人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3.七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七被执行人支付受理费78827元、公告费520元;5.本案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7-02-21 |
发布时间 |
2018-07-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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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许传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6027857600258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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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八路南边沿江路西边(综合楼)第二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