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张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102********05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沪0115民初11126号 |
案号 |
(2020)沪0115执113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利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杨炳田借款本金200万元;二、被告张利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杨炳田借款期间利息24万元;三、被告张利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杨炳田逾期利息(以200万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自2018年9月13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未按本...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0-05-25 |
发布时间 |
2020-06-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