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清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39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年渝民初字第02740号2013年渝民初字第02740号 |
案号 |
(2015)年渝执字第001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韩献新、张有生、吴桂琴支付原告黄小云334185.25元,被告江西清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支付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渝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5-01-24 |
发布时间 |
2016-08-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傅清道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500723927758F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新城大道工业展览馆3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