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连云港市鑫禧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08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791民初706号 |
案号 |
(2020)鲁1791执11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连云港市鑫禧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下欠菏泽市粮油中转储备库小麦收购款1495万元及利息(前期利息以1495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1月1日起 2019年6月17日止,按年利率8.4%计算;以后利息以当期下欠收购款为基数,自2019年6月18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8.4%计算);分别于2019年8月31日前支付原告100万元、2019年9月30日前支付原告50万元、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650万元、自2020年1月1日起每季度末支付原告60万元至还清本息之日止。连云港昊鼎实业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旺鼎实业有限公司、孙井洋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如连云港市鑫禧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未按照本协议第一项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原告有权向法院申请执行剩余的全部收购款及利息;连云港昊鼎实业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旺鼎实业有限公司、孙井洋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受理费148 773元,减半收取计74 386.5元,案件申请费5000元,两项合计79 386.5元,由所有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时间 |
2020-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井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723660846845Y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