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门市华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48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佛顺法乐民初字第922号 |
案号 |
(2016)粤0606执37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周克、郑立锋、江门市华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梁志军借款人民币150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1500000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自2013年5月8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6-04-01 |
发布时间 |
2017-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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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周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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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门市蓬江区泰富城第一座1号三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