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刘光兴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122********67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藏0502民初431号 |
案号 |
(2020)藏0502执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刘光兴于2019年11月30日之前向原告余少林一次性支付劳务费38000元;二、原告余少林自愿放弃要求由被告刘光兴支付自2018年8月31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的诉讼请求;三、至此原、被告双方就该纠纷再无其他争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乃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西藏 |
立案日期 |
2020-04-08 |
发布时间 |
2020-05-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