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次仁桑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42623********0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藏0422民初102号 |
案号 |
(2020)藏0422执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米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次仁桑珠自愿在2019年9月16日前支付原告次央卓玛21450元(含案件受理费),剩余款项110000元被告次仁桑珠自愿从2019年10月25日起至2021年7月25日止每月支付原告次央卓玛5000元;二、被告次仁桑珠若未按约定支付款项,则需一次性支付原告次央卓玛未履行的剩余款项,并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三、原告次央卓玛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1450元(减半收取),由被告次仁桑珠自愿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米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西藏 |
立案日期 |
2020-01-14 |
发布时间 |
2020-05-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