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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志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129********313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藏0202民初35号
案号
(2020)藏0202执1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胡志文于2020年5月10日之前向原告拉巴扎西一次性支付拖欠款项24 000元。 案件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200元,由原、被告各负担1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省份
西藏
立案日期
2020-05-11
发布时间
2020-05-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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