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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游喜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130********43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藏0121民初462号
案号
(2020)藏0121执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林周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游喜祥自本判决生效之日十五十日内向原告益西多吉支付66 080元(陆万陆仟零捌拾圆)。 二、驳回原告益西多吉的其它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仿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71.25元(壹仟肆佰柒拾壹圆贰角伍分),予以免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林周县人民法院
省份
西藏
立案日期
2020-03-04
发布时间
2020-06-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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