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桑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42421********057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藏0602刑初1号 |
案号 |
(2020)藏0602执1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桑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三千八百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0月25日起至2024年7月24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桑珠向被害人索朗多杰退赔违法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1325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西藏 |
立案日期 |
2020-04-07 |
发布时间 |
2020-07-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