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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新疆奎屯大华商贸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1084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新40民终1218号
案号
(2020)新4003执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马涛于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郭新平借款本息110万元,逾期履行则按原审判决执行;二、新疆奎屯大华商贸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一审案件受理费7337元,保全费5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9155元,减半收取4577.50元,合计16,914.50元,由马涛负担;四、双方当事人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奎屯市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01-08
发布时间
2020-06-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马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40037108401863
登记机关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新疆伊犁州奎屯-独山子石化工业园区迎宾大道14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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