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宁都县惠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607********2D9R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30民初1128号 |
案号 |
(2020)赣0730执4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一致确认,被告宁都县惠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尚欠原告宁都县小布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已垫付的农民工工资130097元,被告宁都县惠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自愿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付清;二、陈芳金名下尚有未结清的9075元,如超出9075元农民工工资,陈芳金有新的证据可向被告宁都县惠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另行主张;三、小布镇上潮村委会名下4500元租金,如小布镇上潮村委会有新的证据可向被告宁都县惠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另行主张;四、案件受理费1785元,原告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09 |
发布时间 |
2020-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先恒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730MA362Q2D9R |
登记机关 |
宁都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小布镇横照村高田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