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嫩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516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1121民初2714号 |
案号 |
(2020)黑1121执2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嫩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嫩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江苏金宇通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89,610元,并自2019年6月19日起至给付完毕时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二、上述工程价款,原告江苏金宇通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享有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00元,减半收取为1,050元,由被告嫩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嫩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1-21 |
发布时间 |
2020-06-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邓玉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11215651697940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嫩江县工业示范基地嫩多路8号 |






